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具有獨立頒發國家承認大專學歷文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學院位于石化名城、數碼之都、旅游勝地的惠州市。學院占地面積668畝,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校園風景秀麗、環境幽雅,擁有寬敞明亮的教學大樓、標準的學生公寓、先進的教學儀器設備和體育運動設施。校園內綠樹成蔭,鳥語花香,是莘莘學子潛心讀書的好地方。
學院以專科教育為主,目前開設有數控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計算機應用、動漫設計與制作、廣告設計與制作、應用電子技術、市場營銷、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業管理、會計電算化、國際貿易實務、電子商務、投資與理財、服裝設計、商務英語、文秘等17個專業和國際商務報關與報檢等19個專業方向,面向全國招收國家任務大專生。
學院經過四年來的穩步發展,已形成了集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學歷教育、國際學歷教育于一體的辦學格局。學院與國內外名校合作開辦了“專升本”和成人教育大專脫產班與函授班,并建立了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受權的“國家職業技能鑒定站”,為各個專業的學生提供多層次、全方位的專業技能、職業資格考證服務體系。
學院教學堅持以學生就業為導向,注重理論夠用,強化技能,科技創新,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以社會相關行業、企業為依托,面向市場,走合作辦學道路, 實施“訂單教育”和“雙證教育”,采取“專業+技能”的培養模式。學生畢業時可取得大學?飘厴I證、英語等級證、計算機等級證、職業技術資格證、汽車駕駛證等,學生畢業后有充分的就業保障。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及高職“3+證書”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專業錄取要求: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總分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美術類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四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的廣東省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對加分及照顧錄取政策的認可程度: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