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石油化工學院順利完成2011年國家獎助學金評審與發放工作
經過嚴格的評審程序,廣東石油化工學院評出丁鼎等3767名學生獲得國家獎助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32人,國家勵志獎學金635人,國家助學金3100人。1月初,第一期的國家獎助學金808.1萬元已全部足額發放至學生手中。
國家獎助學金是我國實施新資助政策的一項重大舉措,是激勵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主要形式,具有資助范圍廣、投入力度大的特點。去年10月,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0—2011學年度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啟動了2011年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審工作。
從去年開始,國家獎助學金資助標準實行了動態管理,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分別為8000元/人和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從2000元/人提高到3000元/人。為了確保評審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廣東石油化工學院于2008年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國家獎學金評選計分方法》,對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實行量化管理;去年,在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審工作中,廣東石油化工學院也參考國家獎學金的評審方法,實行量化管理,用加權學年成績計算公式計算參評學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排名前者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減少人為因素對評審工作的影響。此外,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從以下幾方面狠抓工作落實:1、加強組織領導。召開評審工作會議,強調政策要求,明確職責分工,部署具體事宜,并把省下達名額按照學生人數比例科學地分配給各院(系),實行等額評審;2、嚴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為進一步做好獎助學金評審工作奠定基礎; 3、嚴格評審程序。各院(系)分別成立院(系)評審工作組和班級(專業)評議小組,嚴格按照個人申請、班級民主評議,院(系)級評審和校級評審的程序,切實落實評審工作;4、建立評審監督反饋機制。在接到學生反饋意見后,第一時間進行協調處理,深入調查,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做到公平公正。
(學生處)
撰稿:鄧雄佳 審稿:陳龍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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