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又名廣東省科技干部學院)是廣東省政府批準設立的普通高等學校,正廳級建制。學院成立于1985年,2003年4月經省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改制為普通高校。經過20余年的發展,學院已形成了大專學歷教育、繼續教育與科技培訓、科技開發共同發展的辦學格局。
學院設廣州和珠海兩個校區,校園面積2000余畝,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教職工10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700多人,具有正高職稱的30人,副高職稱的156人。學院教學儀器設備總值5500多萬元,館藏圖書60萬冊。學院建筑面積27萬平方米,建有現代化的教學、生活和體育設施。
學院以計算機、電子信息、機械類專業為重點,現設有計算機工程技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繼續教育學院、電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機電工程系、體育教研部等9個院系(部),42個專業,涵蓋10多個高職教育技術門類。學院具有外銷員從業資格、辦公軟件應用、計算機安裝調試與維護、計算機輔助設計中級繪圖員(AutoCAD)等36個職業技能考證資格。若干門課程分別被評為“國家精品課程”和“省精品課程”。
學院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堅定不移地走產學研結合的辦學道路,并提出以科技和創新為動力,努力建設一流高職院校的辦學理念。在教學改革上,積極推進創新課程體系的建設,突出強化學生的核心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的培養,為廣東經濟社會發展輸送了大批技術應用型人才。
學院是國家級星火培訓基地、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基地和廣東省中職教師繼續教育基地;建有數十個校內外教學和實訓基地;擁有省人才研究所、電子信息技術研究所、軟科學研究所等科研機構,近年來承擔了國家和省級項目30個,取得專利10多項,其中發明專利2項,有5項成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設有計算機多媒體技術、網絡系統管理、應用電子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汽車電...、應用電子技術(嵌入式...、(電子產品營銷與策劃)、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智...等專業。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理科類、文科類、美術類、體育類、高職“3+證書”類等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在廣東省招生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廣東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投檔比例執行。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條件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我校不設置非第一志愿分數級差,即按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次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進檔考生,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再錄取第二志愿填報我校的進檔考生,依次類推。
第二十條我校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即按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分檔和錄取。高考總分相同的,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各專業招生錄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三條我校執行省制定的有關照顧錄取政策。對省招辦公示通過的本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四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專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體育類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并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
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美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專業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的40%、術科成績的60%計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2009年新生收費標準嚴格按廣東省物價局粵價[2003]196號和粵價[2008]150號文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具體收費情況如下(單位:元/學年):
學 費:珠海校區:理科類6500,文科類5500,美術類7500;
廣州校區:理科類6000,文科類5000;
住宿費:珠海校區:1500;廣州校區: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