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青年職業學院(廣東青年管理干部學院)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華南團校,是一所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有60多年辦學歷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隸屬于共青團廣東省委員會。學院主要承擔高職教育、成人教育、共青團干部培訓、青年職業技能培訓和青年工作理論創新的職能。
學院現有廣州市天河校區、廣州市白云區鐘落潭校區兩個校區,校園占地面積664畝,其中鐘落潭鎮校區占地約650畝,規劃校舍建筑面積達32萬平方米,將可同時容納12000名大學生和300名學員。自開辦以來,學院堅持“以青年為本”的教育理念,在人才培養上突出“政治優勢”與“青年特色”,注重培養出“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擁有“雙證書”技能突出的實用型人才;走“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之路,推行“全程實踐教學”和“團隊輔導訓練”的創新模式。學院設有管理系、財經系、外語系、社會工作系、計算機工程系、藝術設計系、青年繼續教育與培訓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體育教學部共9個系部,開辦了計算機網絡技術、商務英語、旅游英語、會計電算化、會計(注冊會計師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商務管理、社會工作、動漫設計與制作、金融與證券、市場營銷等10多個專業,專業設置以文科為主、重點圍繞生產性服務業和社會服務業開設。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院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院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專業錄取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總分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加試及外語語種要求及相關科目的要求:
我院所有專業均無加試科目要求。
外語語種要求:我院的專業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美術類專業分檔時,考生的文化課及術科分的權重計算比例如下:
美術類分檔時對投出檔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術科分權重各占50%計算總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五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茖哟蔚母咧袘獙卯厴I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美術類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七章收費標準第二十八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學費標準:理工、外語類專業每年為6000元;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每年為5000元。住宿費:一級公寓1200元/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