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坐落于歷史文化名城南京,是一所綜合性新型藝術學院,已有10年辦學歷史(其前身為成立于1999年的南方攝影學院),下設攝影學院、傳媒學院、設計學院、高爾夫學院、文理學院及國際學院等二級學院。
具有前瞻性的學科設置:為適應現代高等教育跨學科融合大趨勢與培養復合型、創造型、實用型人才的需要,學院積極探索特色鮮明的學科與專業結構,讓傳媒、體育、管理及一些應用學科專業與各類視覺、表演藝術類專業形成互補,讓文理科學生可以互相交叉選修,充分實現學生知識結構的開放性與前瞻性。
優越的現代化教學條件:學院從國外引進了一系列先進的教學實驗設備,組建了攝影棚、黑白與彩色暗房、燈光素描室、數字化語音室、計算機房、蘋果機房、動畫機房、非編機房、網絡機房、數字化錄音室、影視觀摩廳、影視編輯室、影視器材庫、演播廳、展廳等教學設施。
雄厚的師資力量:學院從國外引進了一批具高素質的專家學者及留學歸國人員充實師資隊伍,充分吸收國外先進的教育思想和辦學理念,設立各學科專家工作室主持教學工作,以全面提升教學科研水平。
豐富多彩的藝術交流活動:人文藝術氣息濃郁的大學校園已成為國際性的文化休閑活動社區,服務于中小學的藝術教育基地。由國際資深策展人主持的當代藝術展覽館每年定期邀請國內外優秀藝術家舉辦展覽及學術交流活動。每年一度的中國獨立影像節已經成為國內外電影創作交流的文化藝術盛典。
環境優美的校園:學院地處祿口機場空港產業園區,占地面積1070畝。這里空氣清新,環境優美,山清水秀,鳥語花香,令人心曠神怡,是莘莘學子就讀、生活的理想學府。
良好的就業形勢:自創辦以來,學院先后培養了2500名本科生和1600名大專畢業生,他們分別就職于中央電視臺、東方衛視、江蘇廣電總臺、鄭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廣州美術學院、中國礦業大學、江南影視學院、奧美廣告公司、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江蘇省地質礦產局、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等傳媒機構、高等院校及企事業單位,其中不少優秀者已成為業務骨干并在國內外攝像、影視動漫及設計大賽中榮獲多項大獎。
錄取辦法:
(一)江蘇省錄取規則
1、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必須參加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的測試,測試成績D級不得超過三門。
2、美術類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綜合分(文化總分加專業總分)依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投檔。
3、音樂類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考生的專業分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投檔。
4、攝影攝像技術、編導、主持與播音專業考生須參加南京師范大學組織的相應專業的考試,專業成績符合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的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體育類考生參加省體育統考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體育類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綜合分(文化總分加專業總分)依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投檔。
6、我校對進檔考生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辦法,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投檔成績(或綜合分)高低,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逐個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專業未滿額,則將其安排在該專業,如已滿額,則看其下一專業志愿,直至處理完該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視其是否服從調劑進行處理。
(二)江蘇省普通類注冊錄取規則
1、申請注冊條件:考生須參加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未被統一錄取批次錄取,且取得全部七門科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方可向我院提出注冊入學申請。
2、根據省教育考試院的安排,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絡登錄注冊入學管理平臺,向我院提出注冊申請。
3、我院對提交注冊申請的考生逐一進行審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將擇優錄取。
(1)有藝術或體育方面特長的考生
(2)中學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的考生
(3)七門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至少有一個等級為B或B以上等級的考生
4、凡被我院預錄取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網進行確認,方能注冊成功。
5、我院對申請注冊的考生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辦法,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
6、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投檔成績(或綜合分)高低,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逐個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專業未滿額,則將其安排在該專業,如已滿額,則看其下一專業志愿,直至處理完該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視其是否服從調劑進行處理。
7、注冊入學共分三輪進行,凡上一輪符合條件未注冊成功的考生,均可繼續參加下一輪申請注冊我院。
(三)外省錄取規則
外省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錄取辦法執行各有關省(市)招辦制定的藝術類考生錄取政策。
(四)我院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外語安排教學。
(五)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的標準執行。
九、收費標準:
學費:13000元/學年 住宿費:1200元/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