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財經學院為獨立設置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其前身吉林財經大學信息經濟學院于2000年5月經吉林省教育廳批準成立,2004年1月被教育部確認為獨立學院,2014年5月經教育部批準,由獨立學院轉設更名為長春財經學院。學院以經濟學和管理學為主要學科門類,設置會計、金融等8個系,開設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保險學、投資學、稅收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經濟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經濟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法學、英語、日語共21個本科專業。學院招生列入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計劃,面向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目前,在校生近萬人。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生條件,由長春財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長春財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學院坐落于風景秀麗的吉林省省會長春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占地53萬平方米,總建筑26萬平方米,總資產7.2億元,其中教學儀器設備總值5000余萬元。學院建有現代化教學樓、圖書館、標準體育場和體育館,設有數字化校園網絡、大型電子閱覽室、實驗室、報告廳、實習實訓基地等現代化教學設施。
學院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從全國招聘教授、副教授和博士、碩士研究生,注重教師能力和素質培養,形成了一支結構優化、業務精湛、愛崗敬業、勇于創新的良好的教師隊伍,涌現出一批師德標兵、教學名師等教書育人楷模。現有專任教師近500人,其中:教授87人,副教授106人,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教師299人。
現擁有吉林省高校“十二五”優勢特色重點立項建設學科(金融學)1個、省級特色專業2個、省級優秀教學團隊3個、省級精品課6門、省級優秀課11門、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學院共承擔省部級及其以上教科研課題52項;在省級及其以上學術期刊公開發表論文430篇,其中核心期刊17篇;省市級教學成果獎5項;省級優秀論文22篇;學院教師編著出版教材16部。
學院堅持“以人為本、內涵發展、特色辦學、質量立校”的辦學原則,遵循“博學厚德,自強不息”的校訓,秉承“一切為了學生發展服務”的辦學理念,以培養高素質應用型經濟管理人才為目標,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在“董事會領導、校長負責、黨委保障、專家治學、民主管理”法人治理結構保障下,構建了系統的實踐教學和實踐育人管理模式,積極培育學高身正、嚴謹治學的教風和樂學、勤學、會學、篤學的學風,促進優良校風的形成,強化學生應用能力、實踐能力、創新創業意識的培養,努力實現與市場“零距離”對接;建立并完善了德育工作體系,通過以“六個養成”為目標,以核心價值觀為重點,以“開展校園文化和大學生創新實踐活動”為載體,培養學生“愛國、敬業、創新、奉獻、誠信”的精神和品格,不斷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使學生成為技能突出、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學院已為社會培養十屆共一萬余名畢業生,他們因專業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受到社會和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大部分畢業生就業于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主要從事會計、財務、稅務、金融、證券、海關、工商、保險、國際貿易、電子商務、IT產業、營銷、管理等工作,每年都有部分畢業生考取公務員、碩士研究生、應征入伍或出國深造。學院每年通過校內外實習及校園招聘月活動,聯系用人單位提供四千余個崗位促進畢業生就業,就業率連續多年居同類學校前列。
經過十四年拼搏奮斗,學院辦學條件日臻完善,綜合實力逐步增強,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升,社會聲譽明顯提高。學院被評為5A級民辦非企業單位、院黨委獲2010-2012年度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院圖書館被評為“十二五”期間省級優秀圖書館,2013年學院在教育部組織的全國大學生滿意度網絡實名調查中,綜合滿意度位列全國獨立學院第5名,吉林省獨立學院第1名;教學質量滿意度位列全國獨立學院第1名,全國財經類院校第1名。長春財經學院正沿著創辦“應用型、有特色、高水平百年民辦大學”的夢想之路闊步前進。
學院地址:吉林省長春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擎天樹街58號
郵編:130122
招生咨詢電話(傳真):0431-845514580431-84512713
學院網址:www.iecc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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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財經學院 |
等級:二本 位于吉林省 關注人數:次 |
類型:財經 性質:(民辦)普通本科 主管部門:吉林省教育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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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財經學院為獨立設置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其前身吉林財經大學信息經濟學院于2000年5月經吉林省教育廳批準成立,2004年1月被教育部確認為獨立學院,2014年5月經教育部批準,由獨立學院轉設更名為長春財經學院。學院以經濟學和管理學為主要學科門類,設置會計、金融等8個系,開設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保險學、投資學、稅收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經濟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經濟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法學、英語、日語
長春財經學院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長春財經學院專業設置
長春財經學院的重點專業
長春財經學院的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1、我院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面向全國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嚴格執行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本科錄取分數線,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學院嚴格執行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本科錄取資格分數線,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以此類推,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規定投檔。
3、學院確定的調閱考生檔案比例,設定為各省級招生地區計劃數的120%以內,具體比例視各省要求及生源情況而定。
4、錄取專業原則為:“專業清”。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前提,再按高考實考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考生未能錄取到所報志愿專業,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錄取到未滿額專業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作退檔處理。
5、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中共黨員、省級各單項獎獲得者、地區以上優秀學生干部、有一定特長的考生及有政策照顧加分考生。當進檔考生院校志愿、專業志愿、實考總分等情況相同時,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即:文史類按:外語、語文、數學次序,理工類按:外語、數學、語文次序,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6、學院錄取江蘇省考生除遵循以上條款外,考生選修測試科目等級不得低于C。錄取時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考生分數和等級相同時,結合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專業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等方面情況,決定是否錄取及錄取專業。
長春財經學院現有師資力量
長春財經學院畢業生就業狀況
答:我院認真貫徹國家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要求,實施就業工作院、系兩級“一把手”工程。以“一切為了學生發展服務”為己任,加強國家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的宣傳落實,完善“院級主抓、中心統籌、以系為主、全程指導、全年推薦、全員參與”的就業工作體系。深入開展畢業生就業觀念教育、就業技能培訓、就業市場開發及基地建設工作。我院結合財經類院校特點,穩步在東三省、膠東半島、長三角區域、珠三角區域,積極開拓與我院畢業生層次相當、專業相近的就業市場,現已積累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大眾卓越、修正藥業等就業合作企事業單位百余家,每年提供就業崗位幾千個積極推薦畢業生就業。我院現已為社會培養十屆萬余名畢業生,他們專業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受到社會和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畢業生在全國三十個省(市、區)廣泛就業,多數就職于中小型企事業單位,從事會計、財務、稅務、金融、證券、海關、工商、保險、國際貿易、電子商務、IT產業、營銷、管理等工作。我院聘請名師,免費開設考研輔導班,積極支持學生考研、努力促進畢業生充分、高質量就業。平均有10%的畢業生考取了碩士研究生或公務員,其中考入211或985院校的學生占考研升學總數的23%,5%的畢業生應征入伍或出國深造,我院歷年畢業生年底就業率近90%。同時為提高學生實踐能力,我院提供實習單位幾百個,組織全院大三、大四學生開展為期半月的專業認知實習和畢業實習活動。目前,2014屆畢業生就業前景依然看好。
長春財經學院的收費標準
第八條學費收取標準本科專業:金融學、稅收學、投資學、經濟學、經濟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保險學、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會計學、財務管理、國際商務、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0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