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職業大學是經天津市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綜合性全日制普通職業院校。1978年建校,前身是從事本科教育的南開大學第二分校、天津大學化工分校。1982年底更名為天津職業大學。2006年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單位之一。2009年被教育部、天津市政府確定為濱海新區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 學校現有河北、北辰兩個校區,占地面積765759平方米,建筑總面積30余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近7391萬元,資產總值56212萬元,現有在校生近萬人。專任教師449人,其中正高職稱32人、副高職稱138人,學校圖書館面積近6000平方米,藏書67.1萬冊,現有10個中文數據庫、10個外文數據庫,電子圖書188.75萬冊,是天津市高等學校電子圖書館成員單位。 學校設有機電工程與自動化學院、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國際交流學院、藝術工程學院、眼視光工程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社會管理系、印刷工程系、社會科學部、基礎課教學部共12個教學單位,50余個專業。在國家示范校建設中,眼視光技術、包裝技術與設計、應用化工技術、物流管理、酒店管理5個專業獲中央財政重點支持,機械制造與自動化、計算機應用技術、社區管理與服務3個專業獲天津市財政支持進行重點建設。學校基本形成了以工為主,經、管、文、藝等專業門類協調發展的專業結構布局。 學校現有機械工程、化工、印刷三大實訓中心及各類實驗實訓室99個,校外實訓基地158個。校內設天津職業技能鑒定第28所和全國計算機高新技術考試站,可對39個職業工種和計算機類14個模塊進行初、中、高級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其中眼視光技術工種可鑒定到眼鏡驗光高級技師,“雙證書”教育學生取證率達90%以上。 學校面向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國家計劃招生。建校以來,已有畢業生20000 多名,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天津市高校的前列。已與機械、汽車、通信、冶金、醫藥、化工、石油、酒店服務等行業企業建立了良好的用人關系并和天津鋼管公司、首都機場日上免稅行、三星電機、富士康電子等多家單位進行定單式培養,畢業生普遍受到用人單位的好評。 我校高職升本考取率歷年來保持較高水平且大大高于天津市平均考取率。2009年我校已有17名技能競賽獲獎畢業生免試保送天津工程師范學院繼續深造。 高職類一般專業學費為5000元/年或5500元/年,藝術類專業為8000元/年;新生住宿標準為1000元/年。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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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職業大學 |
等級:大專 位于天津天津 關注人數:次 |
類型:綜合 性質:(公辦)高職專科 主管部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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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職業大學是經天津市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綜合性全日制普通職業院校。1978年建校,前身是從事本科教育的南開大學第二分校、天津大學化工分校。1982年底更名為天津職業大學。2006年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單位之一。2009年被教育部、天津市政府確...
天津職業大學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3日
天津職業大學專業設置
天津職業大學的重點專業
天津職業大學的錄取規則
第八條天津職業大學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藝術類執行第十三條規定)。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院校志愿實行順序志愿省份,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條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優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執行“專業志愿清”原則。
第十一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體育特長生須經過學校面試考核并具有相關部門的資格證明。
第十二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考生;其次文史類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單科分數,較高者優先(如考生省份有相關規定,執行該省份要求)。江蘇考生如投檔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天津市考生執行本章程第十四條之規定。
第十三條藝術(美術)類錄取規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藝術類專業專科控制線且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對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基礎,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1.安排專業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可優先安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
2.退檔處理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可先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做出退檔處理。
3.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和非學業類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第十五條關于錄取專業對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
第十六條學校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七條學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通知書。
天津職業大學現有師資力量
專任教師436人,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占專任教師39%,具有研究生學歷教師占專任教師43%,“雙師素質”教師占70%。
天津職業大學畢業生就業狀況
建校以來,已為社會培養輸送了20000多名合格畢業生,用人單位給予了充分肯定,稱贊職業大學學生“上崗快、留得住、素質高”。多年來學校始終重視就業工作,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天津市高校的前列。與天鋼集團、天鐵集團、天津鋼管公司、天津地鐵公司、天士力集團、農業銀行、喜來登酒店、三星集團、天津眼科醫院、摩托羅拉、津濱輕軌、渤海石油、航天科工集團八三五八研究所等許多大型國有、三資企業建立了良好的用人關系并和天鐵集團、天鋼集團、天津地鐵總公司、三星高新電機等單位進行訂單式培養,畢業生普遍受到用人單位的好評。
天津職業大學的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學費:普通類專業5000-5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生年,住宿費:1000元/生年。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文件規定為準。
天津職業大學在校生情況
各類在校生8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