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農學院始建于1976年。2002年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天津市城鄉經濟學校并入天津農學院。1982年獲學士學位授予權,2006年獲碩士學位授予權。1996年首批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合格評價,2007年在教育部進行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學校以農科為主體,農學、工學、管理學、理學、經濟學、文學、藝術學協調發展。經過多年的辦學實踐,形成了緊貼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于現代都市型農業的鮮明辦學特色。
學校現有東、西兩個校區,校園占地面積1049畝,校舍建筑面積30萬平方米。建有現代化的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網絡中心、體育場館等設施。現有在校生近13000人(本科生11200人、高職生1000人、研究生500人、留學生52人)。
學校以學科建設為龍頭,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中心,大力實施“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文化鑄校”發展戰略。現有16個學院(部)、7個學科門類、45個本科專業及方向、8個高職專業,有3個一級學科、9個二級學科學術碩士學位授權點、3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017年,獲批為天津市2017-2020年博士學位授權單位立項建設高校,作物學、獸醫學和水產三個一級學科為博士學位授權建設學科。學校有4個天津市級重點學科、1個天津市級重點實驗室、2個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1個國家級觀賞植物資源開發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國家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專業分中心——國家大宗淡水魚加工技術研發分中心(天津)、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有7門天津市級精品課程、7個天津市級品牌專業。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4項、市級教學成果二等獎5項。學校設有“天津市現代漁業技術工程中心”、“天津市農業生物技術研究中心”、“天津市花卉技術工程中心”、“天津中日水稻品質·食味研究中心”、“天津中日農村環境資源合作研究中心”、“天津市農產品加工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基地”、“天津市農業節水研究中心”、“天津市農副產品深加工技術工程中心”。
學校以服務現代都市型農業為己任,主動適應現代都市型農業發展需求,合理調整課程體系,逐步形成了支撐現代農業發展的較為合理的專業生態群;在大眾化教育背景下,學校強化“寬、適”性人才培養模式,植根津沽大地辦學,堅持走產學研結合之路。近年來,畢業生就業率均在90%以上,在全市同類院校中處于領先水平。天農畢業生樸實無華、踏實肯干、吃苦耐勞的品格得到了社會的認同,“下得去、上手快、用得上、留得住”成為用人單位對天農學子的共識。學校桃李遍及海內外,自建校以來,已為社會輸送了各級各類畢業生5萬余人,涌現出一大批國內外著名的農業科技人才、教育專家、優秀管理專家和領導干部。
學校大力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教學科研隊伍。學校現有教職工960人,其中專任教師612人。教師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235人,有教授113人、副教授220人、雙聘院士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5人、天津市授銜專家1人、天津市教學名師7人、市級優秀教師5人,有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8人,有市級教學團隊9支、市級教學創新團隊2支、天津市高校科技創新團隊3支。學校還聘請了一大批國內外知名專家擔任學校的兼職教授。
學校堅持以科研促進教學,學術水平不斷提高。近五年來,全校取得包括國家級“863”、“973”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等各類科研項目600多項。取得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520項、授權專利78項。獲國家和省、部級科技獎勵300多項。《天津農學院學報》作為公開出版物,多次被評為全國優秀農業期刊和天津市一級期刊,被國內外多家數據庫列為農業類重要刊源。
學校積極擴大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開放辦學水平不斷提高。先后與德國、烏克蘭、菲律賓、日本、加拿大、英國、美國等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6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校際關系和交流協作關系。
今天的天津農學院站在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她將繼續秉承“嚴謹、求實、團結、創新”的校風和“敏學切問、躬勤耕稼”的校訓,弘揚“愛崗敬業、艱苦奮斗、團結向上、自強不息”的天農精神,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大力實施“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文化鑄校”的發展戰略,立足天津,輻射環渤海,以服務現代都市型農業為己任,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而不懈努力,朝著建設“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高水平農業大學”目標穩步邁進。
(統計數據資料截止到2017年11月1日)
學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津靜路22號(東校區),郵政編碼:300384
天津市西青區津同路19號(西校區),郵政編碼:300380
校辦電話:(022)23792065 傳真號碼:(022)2378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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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農學院 |
等級:二本 位于天津天津市 關注人數:次 |
類型:農林 性質:(公辦)普通本科 主管部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碩士點:4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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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農學院始建于1976年并于同年開始招生,1982年經國務院批準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 2002年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天津市城鄉經濟學校并入天津農學院。2006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天津農學院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 學校現有東、西兩個校區,校園占地面積1049畝,校舍建筑面積29.19萬平方米...
天津農學院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天津農學院專業設置
天津農學院的重點專業
現有45個本科專業及專業方向、6個高職專業,涵蓋農、工、理、管、經、文、藝術等7個學科門類。我院水產養殖、作物遺傳育種分別被列為天津市重點學科和重點發展學科,預防獸醫學、果樹學、農業經濟管理被列為院重點學科。
天津農學院的錄取規則
第七條天津農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八條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天津農學院的考生,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天津農學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次類推。平行志愿錄取依據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
第九條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條對江蘇省考生:按照“先分數(即投檔分)后等級”的原則進行錄取。若投檔分相同,則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還相同,則按4門必測科目等級高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參加本科錄取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不得低于“B”。
對北京市考生:本科批次在以高考成績為錄取主要依據的前提下,結合學生會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對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即指對已經投檔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生院校審核在符合身體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安排專業。
對天津市考生:
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等8個學科成績等第獲得8個A等(簡稱8A)的考生,如投檔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優先安排專業。優先安排專業時,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以高考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
安排專業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優先安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
退檔處理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先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做出退檔處理。
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
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含學業成績、課程修習情況)和非學業類(含道德品質、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獲獎情況)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再依次參考學業水平單科考試成績(如文科考生依次參考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理科考生依次參考語文、政治、歷史、地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第十一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文藝、體育特長生必須經過學校面試考核。
第十二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英語、數學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天津市和北京市考生執行本章程第十條之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入學三個月內,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天津農學院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五條報考我校英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對天津市考生,同時要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英語學科成績等第為A,否則該專業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對于環境設計專業,我校只錄取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統考專業測試成績達到本科報考資格的考生,并且需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錄取時,根據招生計劃,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綜合分(綜合分=文化考試成績×50%+藝術類統考專業測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綜合分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藝術類統考專業測試成績較佳考生。在錄取過程中,我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及招生計劃執行情況在招生總計劃內做適當調整。
第十七條天津農學院系農業院校,享受農業高校優惠的錄取政策(環境設計專業除外)。若生源不足時,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同意的情況下,可對第一志愿報考天津農學院的考生依次降分錄取,以滿額為限;降至線下10分,仍不滿額時,再行錄取分數線上學校二志愿及順序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條學費標準:本科普通類專業為4400~5400元/生·年,高職普通類專業為5000~5500元/生·年,環境設計專業為12000元/年,軟件工程專業(天津市“3+1”教學模式示范專業)為8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以天津市物價局公布的學費標準為準。住宿費標準: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1000~12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14年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十九條天津農學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天津農學院現有師資力量
擁有專任教師612人,具有博士學位的235人,有教授113人、副教授220人。
天津農學院畢業生就業狀況
我院一貫重視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畢業生的基礎理論扎實、知識面寬、具有扎實的業務能力和較強的創業能力。畢業生通過學校推薦、“雙項選擇”、“自主擇業 ”,面向全國就業。隨著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我院畢業生越來越受到用人單位的歡迎,他們中絕大多數已成為各行各業的技術或管理骨干,不少畢業生已成為行業專家,還有相當一部分走上了不同層次的領導崗位。
天津農學院的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學費標準:本科農學、經濟學、管理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理工外語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軟件工程專業(天津市“3+1”教學模式示范專業)按照天津市發改委批準的示范性軟件學院收費標準執行;藝術學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2000元。高職一般專業5000元;特殊專業5500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高職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15000元。住宿費標準:6人間帶衛生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6人間不帶衛生間每生每學年600元;8人間不帶衛生間每生每學年450元。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最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天津農學院在校生情況
全日制在校生1.3萬余人。擁有專任教師612人,具有博士學位的235人,有教授113人、副教授220人。現有45個本科專業及專業方向、6個高職專業,涵蓋農、工、理、管、經、文、藝術等7個學科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