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學(簡稱“城大”)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助的八所大專院校之一,是一所年輕向上、富于進取的國際化多科性大學。大學恪守「敬業樂群」之校訓,致力提供專業教育及從事應用研究,每年為約25,000名學生提供超過180項不同層次及專業的優質本科及研究學位課程。建校至今,城大已建立了其富有特色的校園文化,發展為尊重學術自由、重視學術成就、學術氛圍濃厚的大學。大學現設有商學院、人文及社會科學學院、科學及工程學院、創意媒體學院和法律學院。城大教學理念與方法國際化,教學語言為英語,實施研討式教學,采用學分制。課程內容突出理論聯系實際,課程設計與時俱進,強調與國際社會及市場接軌,注重市場導向和就業前景。城大全方位地拓展對外交流,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關系,迄今已與 41 個國家和地區約 290 所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了 460 多項合作交流項目。城大學生可以參加學生交換計劃、暑期交流訪問及實習。
香港城市大學 |
等級:二本 位于港澳臺香港 關注人數:次 | |
類型:綜合 性質:(公辦)普通本科 主管部門:香港特別行政區 國家重點學科: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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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學(簡稱“城大”)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助的八所大專院校之一,是一所年輕向上、富于進取的國際化多科性大學。大學恪守「敬業樂群」之校訓,致力提供專業教育及從事應用研究,每年為約25,000名學生提供超過180項不同層次及專業的優質本科及研究學位課程。建校至今,城大已建立了其富有特色的校園文化,發展為尊重...
香港城市大學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設置
香港城市大學的重點專業
社會科學課程
香港城市大學的錄取規則
第三章錄取批次及規則
第十二條獲教育部批準,香港城市大學將在上述25個省市區透過提前批次錄取本科生。
第十三條有意報考香港城市大學的考生,必須將城大列于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才有機會被錄取。
第十四條香港城市大學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內,并會根據各省市區級高招辦或考試院的投檔規則從高分到低分調檔。
第十五條對高招辦或考試院按規定為城大提調的考生檔案,香港城市大學將按既定程序,根據成績并按照學院志愿(只考慮首三個學院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城大不接受退檔要求,故考生在作出最終決定前應綜合考慮個人和家庭經濟情況。
第十六條在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教育部及衛生部之有關規定、實際高考成績(即不含任何加分)符合香港城市大學在該省市區錄取條件的情況下,城大將按照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學院志愿(只考慮首三個學院志愿)、英語水平,配合相關學院的具體要求,擇優錄取。
在錄取時,城大一律不考慮加分。學術以外領域的專長或特長只做錄取參考之用。
第十七條在成績相同或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符合相關學院具體要求和英語考試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八條香港城市大學在江蘇省采用“先分數后等級”之辦法錄取考生。對進檔考生按原始總分(滿分480)和獎勵分(10分)之和排序,當總分相同時,城大將結合考慮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其中選測科目歷史或物理須為A+等級,其它選測科目為A等級)、專業志愿、綜合素質評價(參照《江蘇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等其它指標,作出錄取決定。
第十九條香港城市大學在考生報考的學院(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2009年城大招生學院只會考慮錄取填報其學院為首三個專業志愿的考生。在錄取時,城大不會對考生的第四和以后的學院志愿或并沒有填報的學院作專業調劑錄取。
第二十條有意報考香港城市大學創意媒體學院的考生需提交學生作品。作品的類別可包括:攝影、繪畫、素描、雕塑、作曲、演奏、電影、錄像、軟體、多媒體制作、小說、劇本、以及其它作品。學院希望通過作品首先看到考生的想象力、觀察力和自我表達能力,其次才看考生已經具備的技巧。在媒體、藝術方面興趣廣泛的考生不妨提交各種不同的作品供學院參考。作品需於2009年4月1日至5月29日期間寄至創意媒體學院(香港九龍達之路香港城市大學創意媒體學院)。來件請注明考生姓名、考生號、所屬省市區和聯絡方法(包括電郵地址、手提電話、住宅電話號碼)。
創意媒體學院將根據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英語水平和提供的作品,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報考香港城市大學的考生不需參加面試。
第二十二條錄取時,不設男女比例,一律擇優錄取。
香港城市大學現有師資力量
城大擁有一支雄厚的、具有國際教育和教學背景的師資力量。在現有的 1,000 余位分別來自 22 個國家的教師中,有 8 位世界級院士、 55 位講座教授、逾 500 名持有海外知名學府的博士學位、 150 名曾于海外的大學長期擔任專職教研工作。
城大教學理念和方法國際化,教學語言為英語,實施研討式教學,實行學分制。課程內容強調理論聯系實際,課程設計與時俱進,注重與國際社會和市場接軌。
城大全方位地拓展對外交流,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關系,迄今已與 40 個國家和地區約 280 所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了 440 多項合作交流項目。城大學生可以參加學生交換計劃、暑期交流訪問及實習。
香港城市大學畢業生就業狀況
城大的畢業生以基礎扎實、素質全面、富開拓精神和實踐能力而受到社會青睞。負笈城大的內地學生在城大“全人發展”計劃培養下,畢業后都有令人艷羨的出路,總括過去幾年的數據,46%畢業生畢業后繼續攻讀碩博,約51%留港工作,3%返回內地。
香港城市大學的收費標準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香港城市大學按照香港特區政府 “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 為學校核定的學費標準,對修讀香港特區政府資助之全日制本科學士學位課程的非本地學生進行收費。學費不含書本費和其它雜費。
第二十九條 香港特區政府 “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 每年都會檢討和審訂學費標準。香港城市大學的學費也會每年檢討,可能按年有所調整。
第三十條 凡獲錄取入學的學生,都必須繳納學費(參見第三十一條)、住宿費(參見第三十二條)及其它雜費(雜費項目及收費標準按照城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香港城市大學 2008 年度本科基礎年課程的學費為港幣 70,000 元( 1 個學年)。 2009 年度本科課程的學費暫定為港幣 80,000 元( 1 個學年)。之后學費標準將會按年檢討。
第三十二條 香港城市大學 2008 年度本科生住宿費按學期收費,標準如下:( 1 )每人港幣 4,840 元 / 學期 / 雙人間,或每人港幣 7,260 元 / 學期 / 單人間;( 2 )每人港幣 3,000 元 / 暑期 / 雙人間,或每人港幣 4,500 元 / 暑期 / 單人間。住宿費標準將按年檢討。
第三十三條 考生必須在收到香港城市大學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后,按照城大規定的時限和方法預繳部分學費(港幣 10,000 元)以確認接受錄取。預繳的學費一經繳付,不得退還或轉讓。如新生不按指定的時間繳付預繳學費,當自動放棄錄取論處;不依照指定日期到校注冊入學,或於注冊入學后退學者,當放棄錄取或退學處理;已繳付的預繳學費一概不予退還或轉讓。
第三十四條 除以上費用,考生還需另行預備在港期間所需的生活費。赴香港城市大學升學費用的整體預算可參閱網址 ( www.cityu.edu.hk/mainland/progbudget.htm ) 。
香港城市大學在校生情況
每年為超過 26,000 名學生提供超過 180 項不同層次及專業的優質本科及研究學位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