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系國家教育部2004年批準的上海第一批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由上海外國語大學和上海賢達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舉辦。
學校現有虹口、崇明兩個校區。虹口校區地處市區東北部,毗鄰上海外國語大學;崇明校區地處崇明縣陳家鎮,占地面積500畝,一期工程于2010年10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托斯卡納和新古典主義風格的優美建筑與特有的生態環境相得益彰。
學校依托上海外國語大學雄厚的師資力量以及外語教學與研究等方面的優勢,構建以語言類學科為重點、其他學科(專業+英語)協調發展的人才培養體系。目前開設涉及文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5大門類的20個本科專業,部分專業實行全英語、雙語教學。同時,在2011年經管學院實行轉專業試點的基礎上,2012年學校繼續為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轉專業機會。學校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5000余人。
建校以來,學校以提高學生素質為先導,以嚴格教育管理為抓手,大力弘揚“積極向上、善于學習、和諧高效、追求卓越”的校園文化;堅持開放辦學、走國際化教育之路,積極引進國內、外優秀高等院校的先進教育理念和管理模式,努力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培養和輸送有用人才,開創了獨立院校教育教學的新局面。
近年來,學校堅持以“服務學生發展”為己任,以傳授人文與經濟相融合的知識為特色,教育學生堅定信念,塑造良好的人格和品質,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努力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高尚情懷和跨文化溝通能力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將上外賢達學院辦成踐行現代大學制度和先進管理理念的高等教育機構。目前學校正以其嶄新的辦學模式、靈活的辦學機制、豐富的辦學資源和內在的發展潛力,立足上海、面向全國、輻射“長三角”,積極創建高水平的應用型大學。
十、錄取規則
1、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各省市統一文化考試的投檔成績為依據,根據各生源省份的投檔規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我校在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為原則,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
3、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若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加一科目成績,理科則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加一科目成績。
4、如有專業計劃未完成,可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投檔考生、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作調劑錄取,凡不愿意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5、藝術類錄取參照“2013年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學院已組建了一支具有豐富高校管理經驗、務實高效、充滿活力的領導團隊以及職稱與學歷并重、教學經驗與實踐能力并重、專職與兼職結合的可持續發展的教師隊伍。學院師資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學院專職專任教師、上海外國語大學在職教師及教學經驗豐富的高年資老教師(由知名教授、副教授、講師等組成),教學質量有充分保證。同時,我院還聘請了各語種外教進行小班口語教學。教師們愛崗敬業、業務素質高,深受廣大學生和家長的好評。
我院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職稱的有 55 人,專職專任教師的學歷層次碩士以上的占 85% 。隨著在校生人數的逐年遞增,學院將不斷擴大教師隊伍,并注重優化教師隊伍年齡及職稱結構,著重招聘有經驗、高學歷、高職稱的教師,進一步改善師資隊伍結構。
為提高教師學歷和業務水平,學院制定了專任教師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及出國培訓資助計劃,逐個建立了“科研獎勵條例”、“優秀青年教師獎勵基金”及實施細則等,采取多種形式引導、鼓勵教師在職學習進修深造,從事相關科學研究,參加學術交流活動。目前已有多名教師申請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多名教師出國培訓,多人次參加國內國際教學研討會并宣讀論文。學院重視、扶持青年教師開展專業教材建設工作,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學院黨政領導還十分重視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努力建設一支德才兼備、敬業愛崗的師資隊伍,長期實施以熱愛學生、教書育人為核心,以“培養敬業精神、塑造師德風范、提高育人水平”為宗旨、以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職業理想和道德水平為重點的師德建設工程。
上外賢達學院以培養國際化人才為辦學目標,重視畢業生出國深造,全方位為畢業生留學搭建立交橋,出國留學比例始終高于本市平均水平;同時,學校大力引導畢業生考取重點大學研究生,畢業生考研率逐年上升;學校總體就業態勢良好,畢業生就業去向主要集中在機關事業、涉外企業和金融機構。
主要就業單位
機關事業 中國外交部、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郵政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東方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浙江衛視、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國核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紡織(集團)有限公司、卡塔爾航空、阿聯酋航空等。
涉外企業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上海尼爾森市場研究有限公司、索尼(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松下國際商事(上海)有限公司、大金(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諾基亞西門子通信(上海)有限公司、蒙特富(上海)廣告有限公司、上海諾本會展服務有限公司。
金融機構 中國銀行、花旗銀行、匯豐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農業銀行、浦發銀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光大銀行、恒生銀行、東亞銀行、荷蘭銀行、中國人壽、中銀國際證券、海通證券、國泰君安、東方證券、愛建證券等。
學費標準: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17000元(滬價費〔2005〕001號);
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22000元(滬價費〔2008〕007號)。
住宿費標準:每生每學年3000元(滬價費〔2006〕0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