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本部位于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金華市,地處浙江中部,北依滬杭,南聯閩粵,交通便捷。學校占地面積3300余畝,建筑面積100余萬平方米。校園環境清幽,綠樹成蔭,芳草似錦,與國家級風景名勝雙龍洞交相輝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浙江師范大學前身為杭州師范專科學校,創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為杭州師范學院。1962年,杭州師范學院與浙江教育學院、浙江體育學院合并,更名為浙江師范學院。1965年,浙江師范學院從杭州搬遷至金華現校址。1980年被列為省屬重點高校。1985年更名為浙江師范大學。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財政學校、浙江幼兒師范學校和金華鐵路司機學校相繼并入。
浙江師范大學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主的多科性省屬重點大學,現有初陽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法政學院、教師教育學院、杭州幼兒師范學院、體育與健康科學學院、人文學院、外國語學院、音樂學院、美術學院、文化創意與傳播學院、數理與信息工程學院、化學與生命科學學院、地理與環境科學學院、工學院、職業技術教育學院、國際文化與教育學院、中非國際商學院、行知學院(獨立學院)等19個學院65個專業,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25700余人,研究生(含專業學位研究生)5020余人,留學生近400人,各類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學生15000余人。在職教職員工2680余人,專任教師1480余人,具有正高職稱教師330余人,副高職稱教師750余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610余人,其中中國科學院院士1名、共享中國科學院院士5名、中國工程院院士1名,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1人,國家外專千人計劃入選者1人,長江學者特聘教授2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2人,國家突出貢獻專家2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28人,“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3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8人,教育部高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5人;省特級專家2人,省有突出貢獻專家1人,省“千人計劃”入選者3人,省“錢江高級人才”特聘教授5人,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入選者42人,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41人。學校為首批國家級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之一,并擁有教育部確定的全國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培訓基地、鐵道部確定的鐵路機車司機培訓基地、浙江省高校師資培訓中心、浙江省幼兒師資培訓中心、浙江省幼兒園園長培訓中心等人才培養培訓基地。
浙江師范大學現有1個教育部創新團隊,3個省重中之重學科,2個省級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2個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1個國家體育總局體育文化研究基地,1個省基礎教育研究基地,15個省級重點學科;5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9個省級優勢專業,8個省級重點專業,12個省級重點建設專業,2個國家級教學團隊,1門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程,3門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曾獲 4 項國家級教學成果獎。 2009年,學校成為博士學位授權立項建設單位,現有2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 11個專業學位碩士點,并是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學校教學基礎設施先進、功能齊全,圖書館、資料室現有紙質圖書340余萬冊、電子圖書210萬余種;擁有實驗室48個,其中省部共建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6個。實驗室總面積12萬余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達3.9億元。
浙江師范大學堅持開放辦學,先后與5大洲、40余個國家和地區的140余所高等院校或教育機構建立了合作和交流關系,與20個國(境)外大學確立了校際學生交換項目。1996 年學校在喀麥隆建立漢語培訓中心;1987年和1997年分別獲得招收長、短期來華留學生資格;2004年成為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長期承擔我國教育援非高層培訓工作;2004年經教育部、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成立“出國留學服務中心”,為廣大師生自費出國留學提供相關服務; 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獲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招生資格;2007年,學校先后在烏克蘭、喀麥隆建立了孔子學院;2010年,成為外交部“中非聯合研究交流計劃”、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計劃”、國家留學基金委“國際區域問題(非洲)研究高級人才培養計劃”的項目執行單位;2011年,學校獲批商務部中國基礎教育援外研修基地;2012年,學校在莫桑比克建立了孔子學院。
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浙江師范大學將秉承“礪學礪行、維實維新”的校訓,朝著把學校建設成為綜合性、高水平、特色鮮明的教學研究型大學的目標闊步邁進。
浙江師范大學 |
等級:二本 位于浙江金華 關注人數:次 | |
類型:師范 性質:(公辦)普通本科 主管部門:浙江省教育廳 國家重點學科:19個 院士:6位 碩士點:29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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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師范大學本部位于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金華市,地處浙江中部,北依滬杭,南聯閩粵,交通便捷。學校占地面積3300余畝,建筑面積100余萬平方米。校園環境清幽,綠樹成蔭,芳草似錦,與國家級風景名勝雙龍洞交相輝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浙江...
浙江師范大學概況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浙江師范大學專業設置
浙江師范大學的重點專業
現有3個省級重中之重學科、3個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省級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1個國家體育總局體育文化研究基地,15個省級重點學科;3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8個省級重點專業,6個省級重點建設專業,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1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5個一級學科、63個二級學科碩士點,并是教育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中職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
浙江師范大學的錄取規則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學校面向全國25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五條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校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倍以內。
第十六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九條學校對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
英語單科成績要求:英語、翻譯專業要求不低于120分,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不低于110分,日語專業要求不低于105分;藝術、體育類專業要求不低于60分;
數學單科成績要求:金融學專業要求不低于115分。
以上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如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可視情況適當降低單科成績要求。
第二十條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一條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的考生,采用“專業級差”的辦法進行專業投檔,第1、2專業志愿級差為2分,第2、3、4專業志愿級差為1分,第4、5、6專業志愿級差為0分。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須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報考):
1.初陽學院英語試驗班:要求高考總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17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9000名(含)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30分,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確保錄取。
初陽學院文科試驗班:要求高考總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2100名(含)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20分,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確保錄取。
初陽學院理科試驗班:要求高考總分列浙江省理科一批前11000名(含)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20分,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確保錄取。
2.高考總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36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15000名(含)且符合相關專業單科成績要求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初陽學院英語、文、理科試驗班除外),新生入學后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還可任選專業。
3.高考總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48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18000名(含)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前三個專業志愿中的一個(符合報考條件且不重復填報,初陽學院英語、文、理科試驗班除外)。
4.高考總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58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22000名(含)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六個專業志愿中的一個〔僅限填滿六個有效(符合報考條件且不重復填報,初陽學院英語、文、理科試驗班除外)專業志愿的考生〕。
5.高考總分列浙江省文科二批前2000名(含)或理科二批前8000名(含)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
高考總分列浙江省理科二批前15000名(含)的進檔考生,學校確保錄取在其所填報的前三個專業志愿中的一個。
6.對于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最低投檔線的進檔考生,某單科成績特別優秀且第一專業志愿報考以下專業者,可優先錄取:英語單科成績≥140分者,可優先錄取在英語、翻譯、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語文單科成績≥125分者,可優先錄取在漢語言文學專業;數學單科成績≥140分者,可優先錄取在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以上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對于高中階段在以下競賽中獲得相應獎項的進檔考生,報考我校相關專業可優先錄取: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省賽區一、二、三等獎及以上。
(2)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一等獎;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一等獎。
7.設立新生獎學金(須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報考,排名均為重點批次的排名):
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理科前100名報考我校師范專業的進檔考生,獎勵人民幣20萬元;
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科前150名、理科前200名報考我校師范專業的進檔考生,獎勵人民幣15萬元;
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科前200名、理科前300名報考我校師范專業的進檔考生,獎勵人民幣8萬元;
高考成績居浙江省文科前300名、理科前500名報考我校師范專業的進檔考生,獎勵人民幣5萬元;
高考成績居各省(市、區)文科前1000名、理科前2000名的進檔考生,減免大學本科四年期間學費;
高考成績居各省(市、區)文科前1500名、理科前3000名的進檔考生,減免大學本科第一年學費。
第二十三條藝術、體育類專業:
(1)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在省統考(編導類或戲劇影視文學類)專業合格的情況下,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2)音樂、美術類專業:我校在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江蘇、廣西等省只招收取得我校專業測試合格證的考生。對文化、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
浙江省:綜合分=文化分×50%+專業分×7.5×50%
非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綜合分=文化分×40%+校考專業分×7.5×60%
音樂類專業綜合分=文化分×35%+校考專業分×7.5×40%+省考專業分×7.5×25%〔江蘇省的音樂表演(舞蹈)專業分全部按我校校考成績計算〕
(3)體育類專業:
浙江省:對文化、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50%+術科考試成績×7.5×50%;
非浙江省:對文化、專業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在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會考成績優秀、綜合素質評價高、有藝術或體育特長、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學校對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的錄取工作按照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第二十六條學校對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師范大學201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浙江師范大學現有師資力量
在職教職員工2500余人,專任教師1300余人,其中共享中國科學院院士5名、中國工程院院士1名,具有正高職稱教師260余人,副高職稱教師650余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370余人,國家突出貢獻專家1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26人,入選“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4人,教育部高校教學指導委員會2人,擁有省特聘教授3人,入選浙江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37人、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55人。
浙江師范大學畢業生就業狀況
我校畢業生以其扎實的理論功底、熟練的技能、踏實的作風、較強的創新能力贏得用人單位的廣泛好評,在社會中產生了良好的反響。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實施“一把手”工程,堅持“指導全程化、服務主動化、力量全員化、手段信息化”,創造一切可以創造的條件為畢業生服務,畢業生就業率每年穩中有升,居全省高校前列,2006屆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93%以上。畢業生就業工作成績顯著,2001年我校被評為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1994-2000年)先進集體,2005年我校被評為“浙江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優秀單位”。
浙江師范大學的收費標準
九、學費標準: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年度結算。學年制學費標準:師范類本科專業4000元/年,非師范類本科專業4400元/年,音樂表演專業9000元/年,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7000元/年,高職專科專業6000元/年。
浙江師范大學在校生情況
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24600余人,研究生(含專業學位研究生)3800余人,各類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學生15000余人;